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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中院:发布善意文明执行十大典型案例
2020-04-10 09:35: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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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徐报融媒记者 王彬 通讯员 苏宝军)4月8日,徐州中院发布善意文明执行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有法院灵活适用保全措施,案件实现多方共赢;有法院推动执行和解,促使被执行企业复工复产或“起死回生”;还有法院对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适用个人债务清理程序,帮助他们重拾生活信心。在这些案件的执行或者保全过程中,徐州法院在坚持依法执行的前提下,给予被执行人多一点的谅解与宽容,让他们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之外,感受到了法律硬核的温情和良善,同时也让当事人、法律人和社会公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和善意。

“维护权益有力度,善意执行有温度”。2019年度,为进一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创新创业,徐州中院相继制定了《关于保全、执行过程中迫切需要注意的二十个问题》《关于依法规范涉民营企业财产保全措施的实施意见》,在依法执行的前提下,转变工作思路,创新执行举措,追求最佳执行效果。在涉企案件执行上,采取对被执行企业权益造成限制或者损害最小的执行措施,避免因执行措施运用不当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保障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对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注重企业的承受能力,做到“变思路”“留活路”“给活路”,积极慎重地采取执行措施,避免因执行工作简单化而激化社会矛盾。徐州中院并同步发布了20个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典型案例,推出了42期“执行助力法治营商环境”系列宣传微信,积极展示执行助力法治营商。据统计,全市法院执结案件63858件,执行到位金额254.26亿元,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发布后,徐州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在准确把握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的基础上, 3月31日,徐州中院又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具体措施》,提出24项细化推进措施,要求全市法院继续秉承人民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着眼“切实解决执行难”,在严格依法执行的基础上,突出善意文明执行,以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加大执行力度,兼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努力实现最佳执行效果,发挥好执行工作的推动作用、保障作用,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措施》要求全市法院在财产控制上,灵活采取查封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严禁超标查封、乱查封,充分保障查封财产使用价值的实现,最大限度释放财产的经济功能;在财产处置上,要求各法院降低财产变现成本,最大限度实现财产价值,在不损害执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允许被执行人在法院监督下处置财产;在执行惩戒上,要求各法院坚持慎用惩戒措施,实现依法惩戒与适当宽限相统一,在充分发挥执行惩戒宽限期功能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完善执行惩戒分级分类机制和司法信用修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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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