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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泉山区出台惠企28条政策
2020-02-12 09:58: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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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报融媒记者 魏宁 通讯员 王媛

暂停收取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的收费、对国有企业经营性房租减免2个月、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2月9日,泉山区出台惠企28条政策。

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泉山区出台“真金白银”的惠企政策,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中小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最大限度减轻疫情给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28条政策涵盖6个方面

记者注意到,此次泉山区制定的28条政策包括税费减免、房租减免、加大补贴、资金支持、用工扶持和精准服务六个方面。

在减免税费方面包括免征防控物资进口相关税收,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符合免税条件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上述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

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税收扶持方面,对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在税前列支抵扣方面,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额所得税时扣除。在减免房、土两税方面,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条件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在延期缴纳税款方面,政策明确,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在暂停收取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对企业收取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2个月。

条条政策体现“真金白银”

疫情防控给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带来不小影响。在28条政策中,一条条政策都是“干货”。

在减免企业房租方面,政策提出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租金。鼓励和引导其他经营用房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1至2个月房租,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针对泉山辖区内政府运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对在孵科技型企业及团队减免2个月房租。

针对企业存在的困难,政策提出了加大补贴的优惠措施。该区提出,企业为防疫应急物资新产品进行研发,成功后经省市相关部门批准,按照不高于研发投资额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因疫情工作需要扩大产能或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对其新增设备投资部分,给予15%的财政补贴,每家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于从事服装生产等关联行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临时转产防护用品的企业,对其车间升级改造及新增设备投资部分,给予20%的财政补贴。企业开展培训或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高于50%的培训补贴资金等。

除了补贴力度的加大,泉山区还在资金支持方面提出了许多“硬核”措施。

该区提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等重点行业,积极协调各银行金融机构减免2个月逾期贷款罚息;针对企业受损不同情况,由财政给予2个月一定比例的银行贷款贴息支持。按照市文件要求,协调各大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新增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比2019年下降0.5个百分点等。

此外,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淮海科技担保有限公司等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将对其担保费率降至1%及以下,且取消反担保要求。协调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同时,该区还将利用区国投公司、徐州软件园投资公司、泉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公司等国有平台优势,通过采取直投、“股转债”等方式,加大对防疫生产企业投融资力度。充分发挥区“资金池”作用,对企业出口退税、上级扶持资金等优先提前兑付等。

28条政策提升服务精准性

针对企业遇到的难题,泉山区在政策制定中力求精准服务。

该区提出,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不得克扣员工工资和随意裁员。参保企业通过采取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可给予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稳岗返还。因受疫情影响,对社会保险参保企业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等。

在外贸企业服务方面,政策提出,因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协助企业向贸促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帮助企业减少损失;对已报名付费参加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不能参展的,贸促计划内以及贸促计划外经上级商务部门认可的,仍按原标准予以补贴等。

政策明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对于重点项目,实施实名预约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安排全程专人办理。根据企业和医疗卫生相关机构实际需求,在应对疫情的公共预防、检验检测、药物研发等领域,应急启动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绿色立项机制。

在法律援助方面,该区提出,因疫情原因,导致出口企业与国外商家发生合同纠纷而开展法律诉讼的,对产生的律师费、翻译费等,视情况给予一定额度补助。对因疫情发生的合同纠纷,司法机关提供法律援助。同时积极对接防疫产品生产企业,为复工复产企业筹措口罩、消杀用品等防控物资;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原材料短缺等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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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