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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服务业企业10日起逐步复工复业
2020-02-08 09:13: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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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徐报融媒记者 王正喜)2月7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就全市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以及复工复业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从2月10日起,部分服务业企业可以在满足行业复工防疫防控要求的条件下逐步复工复业。

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统一要求,各地服务业企业复工前要做到信息告知、组织动员和健康排查;复工后要做好消费者安全管控、健康申报和晨检、科学佩戴防护用品、场所消毒、健康教育、通风换气,减少集体性活动。发现病例后必须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和停工管理,报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备案后方可复工。

根据《通知》要求,企业应服从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制订的错峰复工计划,有序错时复工。做好复工前防控措施的餐饮企业、酒店宾馆、邮政快递企业、科技服务企业等2月10日起可以逐步复工。市区银行保险机构2月10日后继续开放70—80家营业网点,其它复工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2月17日起可以逐步开放商品房售楼处和中介门店(线上经营活动不受此时间限制)。疫情解除前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发布会、答谢会、开盘仪式等群体集聚性活动。各类体育场所2月24日前不得复业,游泳馆等重点监控场所在疫情解除前不得复业;社会培训企业疫情解除前各类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旅游企业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暂停开放旅游景点。

各县(市)区政府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管委会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同时要加强企业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动服务业企业平稳、有序复工复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监督指导行业内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分行业类型制订防控方案,定期调度汇总各地企业复工复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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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