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19日徐州讯(记者 彭颂珂 通讯员 刘文祥 左毅)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新时期公安机关制度建设,以制度促规范、依规矩作决策,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度的框架内运行。近日,徐州市公安局出台了《徐州市公安局工作基本规范》和《徐州市公安局从优待警十项措施》,在制度上搭起了新时期徐州公安工作的“四梁八柱”。
“强化制度意识,引导全警上下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徐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巧全说,为形成靠制度激励约束、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市公安局研究出台了《徐州市公安局工作基本规范》。
《规范》确定了党建责任、议事规则、请示报告、公文管理、会议管理、宣传纪律、财物管理、对外活动、警务接待、督查督办等十个方面制度规定,为徐州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提供了基本制度保障,也为民警履行职责列出了基本行为规范。
新一届徐州市公安局党委深刻理解“最严就是最优”和“没有优爱为底色的严管不可持续”的辩证关系,始终坚持严优并举,切实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本着“严要严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爱要爱到触动心灵、提振士气、激发活力”的治警原则,同时制定出台了《徐州市公安局从优待警十项措施》。
《措施》从提升民警医疗保障水平、强化后勤保障、激励民警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提高辅警敬业积极性等十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从优待警层次、拓展便警惠警深度、丰富关爱民警内涵,切实把暖警工作做到民警心坎儿上,持续增强全市公安队伍创造力、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为新时期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劲动力。
“要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形成覆盖全局各个领域,规范警务运行的一套体系。要着力构建现代警务机制,牢牢掌握警务运行主动权。”王巧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