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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将在这些地点新增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
2019-12-14 09:22: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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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行车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19年12月22日起对以下地点,利用道路监控设备进行电子警察和监控抓拍,现公告如下:

  一、沛县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地点:

  1、沛县城区:汉城商都北侧路设置限时停车位,禁止车辆停放时间为9:00-11:00,14:00-16:00。

  2、沛县经济开发区:民祥路(汉润小学)设置限时停车位,禁止车辆停放时间为7:00-8:00、11:00-14:00、15: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3、沛县鹿楼镇区:金鹿大道全段、兴旺路全段、凯旋路全段。

  二、沛县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区限时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地点:

  沛县经济开发区:民祥路(汉润小学周边300米内)在规定时间段内:7:00-8:00、11:00-14:00、15:00-17:00禁止机动车通行(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沛县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区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地点:

  教练车须按审批路线通行,以下路段禁止教练车通行:萧何路(东外环至红光路段)、红光路(萧何路至贵和路段、张良路至韩信路段)、贵和路(正阳大道至红光路段)、张良路(红光路至政府东支路段)、韩信路(正阳大道至红光路段)。

  沛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标签:沛县;电子监控设备;机动车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