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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实施“三乡工程”推动乡村振兴
2019-10-18 10:18: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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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蔡思祥 通讯员 唐晨)17日,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徐州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关于实施“三乡工程”鼓励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推动乡村振兴的意见》。

  意见提出,通过实施“三乡工程”,即“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创建一批特色示范村镇、园区和精品旅游线路,争取两年内吸引100亿元工商资本投入农村,推动10000名人才下乡和能人返乡创业就业。到2022年底,全市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人数超过2万人,带动就业10万人以上,农业科技服务村级覆盖率达到100%,切实推动创业、拉动就业、兴旺产业。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挂职、兼职,鼓励大中专高校毕业生、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下乡当“农创客”或就业;支持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投资兴业,鼓励退役军人返乡自主创业,鼓励市民下乡参与投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养老产业等新业态;鼓励工商资本有序进入农业农村。

  对符合要求的“三乡工程”人员实施生活、租房、购房等奖补激励,全市每年选拔200名左右表现突出的“三乡工程”人才优先推荐入党或提名为村“两委”班子候选人;对企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县以下挂职、兼职,所在县(市)区发给一定的工作经费和交通补助,原单位待遇不变;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向“三乡工程”倾斜,市、县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单列5%左右的比例用于支持“三乡工程”建设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放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保障“三乡工程”人才和能人的居住权;允许市民对租期10年以上农房进行修缮和翻建,允许市民下乡以租赁、合作方式充分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发展休闲创意等产业。鼓励通过依法吸纳或恢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相关权利等方式,吸引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回乡居住,支持其以各种形式反哺家乡;各县(市)区财政按照不低于2000万元的标准设立“三乡工程”专项资金。金融机构要加快建立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制度,切实缓解农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施乡土人才三年培训计划,以现有的农业产业示范园为基地,每年开展200人以上一个生产周期的全流程生产技术培训;以上海、武汉等地以及市内农产品销售市场为培训基地,每年开展200人以上培训,市财政对培训费给予奖补;对参与“三乡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发放“三乡工程”服务卡,各有关部门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安排项目扶持。

  “不要让故乡的面貌变成一种模糊的怅惘和雾里的挥手别离。”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杨亚伟在接受采访时深情表示,热忱欢迎各类人才用自己的勤劳和才智反哺家乡,为徐州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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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