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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水平 我市制订《徐州市协同推进涉企证照通办改革实施方案》
2019-07-26 08:49: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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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魏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日前,我市制订《徐州市协同推进涉企证照通办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此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涉及企业开办经营所需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办理的工作机制。打造“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企业开办流程。着力破解企业申请人在企业开办过程中遇到的多头审核、材料重复提交、“准入不准营”等堵点、痛点问题,切实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水平,激发全市市场主体活跃度。

  方案指出,涉企证照通办改革工作应当严格依法行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有关事项在法定权限内可依法采取授权、委托等方式进行办理。办理涉企证照事项应由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专窗集中收件,各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权限分别审批,按照审批结果出具的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由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专窗统一颁发给申请人。改进企业开办流程、压减涉企证照事项申报材料,放宽权限,同时做好审批改备案,优化市场准入服务等工作。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举措。主要包括,确定涉企证照通办部门,明确涉企证照部门审批事项。由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政务办确定证照通办部门,报市营商办审定。涉企证照通办部门原则上应集中统一办公,即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由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办牵头与相关证照通办部门共同明确进驻审批事项、进驻时间、进驻人员等工作。

  统一编制涉企证照通办工作手册。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各涉企证照部门配合提供本单位的业务目录,明确办理事项的申请主体、资格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时限、参考文本等要素内容,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汇总、编制《涉企证照通办事项受理材料标准化指导手册》。同时,依法合理减少申请材料,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

  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市政务办调整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布局,设立企业开办专区。明确基础证照事项审批入驻企业开办专区,包括市场监管局营业执照签发、公安局公章刻制备案、银行企业开户、税务局申领税务发票。由市场监管局新设6个受理专窗,实行一窗统一受理机制。通过“一窗受理”实现涉企事项只进一扇门,只交一份材料,一窗统一收件、统一出件。

  建立涉企证照通办运行工作机制。受理专窗统一收件和出件;涉企证照通办部门通过“内部流转、并联审批”完成审批;确立“受审分离,限时办结”受理审核模式,涉企证照基础事项按“3550”要求限时办结,非基础证照事项在法定时限内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各部门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对接涉企证照通办相关工作。

  加快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平台、江苏企业网上开办平台、徐州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涉企证照部门业务系统全面开放,实现业务系统与“三平台”融合,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

标签: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部门;审批
责编:张顾颖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