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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局“四字准则”大力开展电动车整治行动
2019-04-25 15:2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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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4月25日徐州讯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睢宁县局不断优化工作措施,保持严管态势,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责”字为先明目标。针对近期以来辖区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该县局认真分析辖区电动车交通事故情况,结合当前气候特点规律,研判道路交通形势,紧紧围绕“降事故、保畅通”的工作重心,科学布控警力,布设卡点、精准出击,着力消除交通管理漏洞和盲区,切实抓好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同时,要求全体民警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松懈、厌战情绪,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全力以赴投入到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中,全力规范电动车交通秩序,努力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出行条件。

  “源”字当头排隐患。组织民警多次深入到多家电动车销售点,严格按照《非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非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对每一辆电动车型号、外观尺寸、合格证、公告批次及档案资料一一进行检查核对,对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者不在国家公布的准予注册登记目录范围之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统计,将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内容和法律规定向电动车销售商进行了宣传讲解,同时并要求电动车销售加强对电动车上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宣传、解释工作,提高电动车买主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确保他们能自觉主动完善相关法律手续,文明守法安全参与交通。

  “控”字为重筑安全。一是以城区主干道路以及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采取“错时定点检查”、“定时巡线管控”的勤务模式,对过往的电动车进行认真检查,对电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二是有针对性地进行执法部署,特别重点加强上下班高峰期的管治,落实不留空隙、不差时段、不留死角的综合巡逻防控措施,重点针对电动车逆行、乱停乱放、争道抢行、非法加装遮阳伞等严重扰乱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并引导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行驶于非机动车道,或者指引车辆自觉靠道路右侧行驶,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有效净化交通环境。三是结合当前正在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综合利用执勤人员现场执法、清障车拖移等手段,全面开展执法管理,对在机动车道、人行道乱停乱放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的违法车辆,及时进行拖离,确保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纠正和处罚,主要路段电动自行车停放入位整齐、有序,并形成常态化管理。

  “宣”字为广造氛围。一是积极组织宣传将辖区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制成宣传教育展板、宣传短片,在违法处理窗口、车管业务窗口、学校、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展示、播放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群众远离交通违法。二是要求执勤民警、协警始终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加强对广大电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力度,针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着重开展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远离交通事故。三是充分借助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情况,以案说法,向广大群众告知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朱明)

标签:睢宁县局;电动车整治
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