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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考核暂行办法出台
2019-04-08 09:04: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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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范海杰 通讯员 欧阳一鹏)为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助推“两新”组织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建强全市“两新”党务工作者队伍,市委组织部日前出台了“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考核暂行办法,对全市申报“红领津贴”的“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实施考核。

  今年1月起,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设立了“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红领津贴”,在单独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规模较大的社会组织中具体从事党务工作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可享受该项津贴。规模较大的社会组织是指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红领津贴”标准分为500元/月、300元/月两个档次,发放标准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本次出台的考核暂行办法,就是对这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记者了解到,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党内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党建活动开展、工作基础保障、特色典型选树等多个方面。考核每半年开展一次,由各县(市)区和相关市直部门抽调专人组织实施。考核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考核对象党建工作履职情况和其所在“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等次评定,共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其中,“不合格”等次不发放“红领津贴”。市委组织部将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对考核结果进行核查,并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兑现“红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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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