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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职能 保障民企发展
2019-03-08 10:28: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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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孙盈 通讯员 闫纪成)“检察院帮我们消除了积怨,解决了纠纷,这个春节过得舒坦多了!”近日,申请监督人周某通过电话,向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陈士莉表达谢意。

  对于这起跨度10年、被执行人张某某为台胞的债权纠纷案件,市检察院依法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双方达成和解,160万元债权执行到位,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按照我市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切实提升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效性,先后与天宝汽车等66家企业建立共建关系,打造亲、清、和谐的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三个慎重”,依法对民营企业的合法经营实施保护,解除发展的后顾之忧。

  2018年7月,在睢宁县创业的外地人谭某一念之差触犯法律。因虚开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谭某虚开税额刚刚达到刑事案件数额标准,逾越了“红线”。但谭某具有自首情节,如数补交了税款和滞纳金,并且认罪悔罪态度很好。承办该案的员额检察官刘涛在仔细分析案情后,又对谭某公司的经营情况开展了调查。原来,该公司是一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就业人员400多人,年度纳税300万元左右,此前也无其他不良记录,如果入罪即诉、一诉了之,谭某公司纳税信用等级将被降低,在经营、融资等方面将举步维艰,公司发展将受到重创。

  刘涛及时向院领导汇报,经过该院检委会讨论,最终,睢宁县检察院对谭某及其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也保障了企业职工的正常就业。

  事作于细,业成于实。在近日出台的《徐州市检察机关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工作意见(试行)》中,记者注意到,意见明确了“强化重点领域涉企刑事犯罪惩治、加强专项和重点法律监督、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保障服务美丽徐州建设、严格规范司法、畅通服务渠道、加强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延展检察监督触角、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加强专业化建设”十条举措。为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市检察院还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明确由党组成员负责的多个专项工作组分工,强调认识再提升、作风再优化、履职再出发、服务再升级。

  “要坚持服务发展和依法办案相统一、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相统一、惩治犯罪与保护改革相统一,在打造全国一流法治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持续提升检察贡献度。”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筱筠表示。

标签:检察院;增值税发票;执行
责编:胡悦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