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孙盈 通讯员 侯明光)“注意注意!前方发现王某(被执行人)车辆,车牌号鄂Sxxx,请一组迅速截停!二组跟上,从后方堵住车辆!”1月29日,沛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孙德荣紧紧盯住前方车辆,直至法院警车顺利将其拦下。在孙法官亮明身份后,一脸呆愕的王某怎么都没有想到,远在千里之外的江苏沛县法院执行法官竟然能跑到他所在的湖北省随州市来。
原来,申请执行人史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及其名下的君某纺织厂为业务合作关系,自2014年以来,史某向王某提供棉纱,但至2017年,总计36万余元的货款王某始终不予给付。本就是小本经营,资金的断裂导致史某的公司岌岌可危,无奈之下,他拿起法律的武器,起诉了王某及君某纺织厂,并申请执行。
接到该案后,沛县法院执行局直奔赴被执行人所在地湖北随州市,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到达随州市后,执行局法官一行先是来到君某纺织厂,发现该厂早已停产,只好开始找寻被执行人王某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们经过14个小时的蹲守,终于在一个交叉路口成功将其堵截,随后将被执行人王某及车辆带至了随州市曾都区法院。
“我厂子已经倒闭了,我现在没有钱给货款。”坐在长椅一角的王某还在向法官狡辩。
“没有钱?你的奥迪车可不这么想。”当执行法官提起王某名下的那辆奥迪车辆时,王某瞬间哑口无言。经过近1个半小时的谈话,王某始终油盐不进,不肯给付案件款,于是沛县法院执行局决定对被执行人王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对其名下的车辆进行扣押。
此时的王某及其家人终于慌了神,承诺马上凑钱给付案件款,但因时间已晚,先行给付了16万余元后,剩余钱款到第二天才能凑齐。
考虑到归途遥远,沛县法官执行局法官和当地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商议,待被执行人王某家人给付剩余20万元案件款后,再由沛县法院出具委托书提前解除对王某的拘留措施。
“多亏了咱们沛县法院执行局了,不然我这小厂子真的运行不下去了,感谢干警们不辞辛苦,远赴千里为我的案件奔波!”拿到了执行款的史某十分激动,至此案件彻底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