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2019年徐州出租车可以“拼车”了 合乘路段7折计费
2018-12-25 13:40:00  来源:徐州日报  
1
听新闻

  2018年11月30日,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和市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徐州市区巡游出租汽车同向合乘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在合乘定义、合乘原则、合乘线路及合乘计费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了能让市民和广大出租汽车司机进一步了解到《规定》的相关细节,12月20日下午,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在新城区报业传媒大厦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规定》的具体内容,并解答市民的疑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规定》总共10条,主要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合乘定义、合乘原则、合乘线路以及合乘价格等方面。

  其中,该规定适用于市区(不含贾汪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及乘客合乘服务。规定所称的合乘是指同一地点乘客自愿合乘同一辆巡游出租汽车,前往相同方向并各自付费的出行方式。合乘的前提须征得车内乘客的明示同意,未经乘客明示同意,不得合载他人。同一运营趟次只允许两批次乘客合乘。明确规定在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设置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区的,在运力不足时,由现场管理人员可组织乘客合乘,而不是驾驶员自己去招揽乘客。借鉴其他城市合乘收费规定,结合徐州实际,依照“合乘段优惠、分乘段原价”的原则,合乘期间,按合乘路段的7折计费。

  为维护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乘客的正当权益,《规定》作出具体规定。一是规定了合乘的地点。规定在同一地点合乘,主要是避免驾驶员沿途揽客,确保营运安全,同时有效防止拒载、故意绕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规定了需征得乘客明示同意。为了保证乘客正当权益,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要将等候的时间、优惠价格明示乘客,经乘客同意,方可同向合乘。乘客明示要求不合载他人的,驾驶员不得拒绝,否则将视情按拒载或非法合载进行处理。三是规定了同一运营趟次只允许两批乘客合乘。由于目前我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承运乘客最多4人,作此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乘客出行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四是规定了行驶路径的选择。为避免故意绕路违法行为的发生,同向合乘时应遵循乘客协商一致、方便就近的原则,并尊重先乘乘客优先权。方向不一致的,原则上不得合乘。五是明确了计费标准。按照“合乘段优惠、分乘段原价”的原则,明确了在合乘期间,按合乘路段的7折计费,并按照徐州市市区出租汽车价格标准,通过计价器进行计价收费。双方亦可协商确定。六是畅通了投诉渠道。在具体同向合乘期间乘客认为驾驶员违反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拨打12328(或96196)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将会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规定,我市市区在徐州站、徐州东站、汽车总站、汽车南站、汽车西站等地区专门设置了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区,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排队候客、依次发车,不得合载乘客。如出现运力不足时现场管理人员可组织乘客合乘,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不得离开车辆自行招揽乘客。违反规定的,将依据《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规定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规定》公布后,为维护乘客的正当权益,确保驾驶员给乘客出具合法有效票据,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质监部门依法对计价器进行升级改造。市区4250辆出租汽车计价器升级改造并通过质监部门的计量检测,预计在2019年3月份之前完成。(全媒体记者 杨旭东)

标签:乘客;巡游;徐州市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