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范海杰 通讯员 何莲莲 李建军)近日,贾汪区委组织部制定下发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在“三种情形”必须统一佩戴党员徽章,并从佩戴对象、佩戴范围、徽章标准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规范。
党员必须佩戴党员徽章的“三种情形”是:一是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须佩戴党员徽章。二是党员在重大节日期间要佩戴党员徽章。三是在职党员工作期间要佩戴党员徽章,特别是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工作的党员,要主动亮明党员身份,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