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20日徐州讯 随着农村土地价值的攀升和市场的需要,转让、租赁等关系频繁发生变动。当前农村土地租赁中,因合同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等,一地二租、私下转租等情形频发,由此各种纠纷也不断增加。近日,沛县法院执行局经过多番努力和调解,解决了一起涉村民100余户300多人与村委会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获得了众多村民的赞誉。
位于沛县河口镇小集村的一个纠纷在整个小集村已是尽人皆知了。这源于上世纪80年代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曾引发了整个小集村六组100余户人家的集体信访——村委会占用了六组的4亩集体土地,并盖了村委会房屋数间,但对占用的土地一直没给六组村民一个说法。2015年,经河口镇司法所调解,村委会与六组的村民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每年给付6000元租金,至2016年底截止,自此双方相安无事。但合同到期后,村委会并没有将租赁的土地返还,也没有继续交付租金。2017年12月,小集村六组村民将该村委会起诉,要求返还除村委会办公场所占用的1.7亩土地外的2.3亩。
村委会称,合同到期是事实,但因村委会已将土地转租给李某等六人经营,因为村委会与李某一些事项上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租金不能兑现。就在案件审理期间,小集村六组村民在与现承租人沟通时发生冲突,矛盾进一步激化,六组村民再次到镇、县两级政府信访。
案件经沛县法院审理后,于今年6月作出判决:该村委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租用的六组的土地2.3亩返还原告沛县河口镇李集村委会六组。判决生效后,六组群众选出村民代表,向该院申请执行。
承办法官孙毅在接到案件后,对该案十分重视,多次赶赴小集村向村委会和土地现承包人做工作,但现任村委会主任认为自己刚接任,前一届村委会与他人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他不能毁约而现承租人也拒不配合交出土地。孙法官一方面向两方进行法律释明:村委会租赁六组的土地租赁期间,不经六组同意,将承租的土地转租给他人是无效的;一方面讲清拒不履行的后果:法院将强制执行交付土地,拒不配合将承担法律责任,但该村委会与承租人终不愿配合。
211月3日,在详细制定好强制执行预案后,孙法官带领部分执行干警赶赴小集村村委会所在地。小集村六组几十位村民得知后也来到现场观看。在该村村委会内,孙法官召集了六组村民代表和村委会代表进行交付工作,而现承租人李某等6人再次出面阻挠,孙法官一面安排执行干警继续交付工作,一面将李某等人带领至村委会房间内做法律释明,经过孙法官多次的劝解,承租人李某等人最终同意配合法院进行土地交接工作。经过近2个小时的工作,涉及小集村六组100余户300多人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终于得到妥善的解决,交付完毕后,受到村民的一致夸赞!(侯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