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徐州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出“重拳”
2018-11-09 10:01:00  来源:徐州日报  
1
听新闻

  ◎本报全媒体记者 甘晓妹

  记者从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获悉,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我市将通过强化执法监管、强化应急处置、强化督查问责,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互查夜查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将在线自动监测监控数据作为执法依据,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及逃避监管等违法行为。并将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按照“属地回避、区域互查”的原则,通过互查、夜查等方式,对全市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专项执法行动。

  据了解,检查的重点包括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企业环境管理情况,机动车船污染、秸秆露天焚烧以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不完善的企业坚决实施停产整治,供电部门按照环保部门提供的名单切断生产供电,确保停产到位;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按上限处罚并实施按日计罚,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网格化监管

  政府主要领导负责

  据了解,重污染天气的大气应急管控工作由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统一领导,统筹推进预警预报、应急措施落实等工作。

  其中,市环保局负责发布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制定全市在不同预警等级下需要降低生产负荷(限产)和停产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调度汇总各地、各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开展情况;市经信委负责落实不同预警等级下工业企业停限产措施;市城管局负责落实应急管控期间城区轨道、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地停工措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管控期间港口码头和交通工地的停工措施;市建设局负责落实应急管控期间拆迁工地停工和各类搅拌(拌合)站停产措施;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收储土地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和采石场停工措施;市公安局负责落实管控期间机动车禁限行和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市水利局负责落实水利工程停工措施;市市政园林局负责落实绿化建设和养护工程停工措施;市质监局负责落实管控期间对煤炭、油品质量的检测监管措施;市商务局负责成品油市场整治,增加检查频次;市气象局要加强与市环保局开展大气污染预报预警会商,提供污染天气气象条件的分析和预报信息,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各地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落实网格化监管,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

  驻点督查

  约谈属地主要负责人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将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参照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模式,对重点区域开展驻点督查,对发现的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恶化的地区,强化督查问责。

  同时,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每周对各地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排名、通报,并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地区下发预警通知。对每月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地区,约谈属地主要负责人。

标签:
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