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市检察院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孙盈)10月30日,市检察院在新城区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强富美高”新徐州建设,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根据最高检、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检察机关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监督活动。
近年来,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在一些领域仍然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针对这种情况,市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检察机关监督职能,通过加大对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力度,以及对此类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作为,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通过这次专项活动,将进一步整顿食品市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也扩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影响力,让更多群众了解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此次活动中,全市检察机关将立足本地实际,结合以下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开展监督工作:
一是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等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问题;二是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食品加工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职责问题;三是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的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问题。
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中,是通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或是支持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形式,依法开展监督。同时,检察机关也将通过多种形式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为确保专项监督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市检察院成立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监督活动的督导检查和组织协调。专项活动中,检察机关将通过全面梳理农贸市场、超市、网络等销售食用农产品、食品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一道开展联合巡查,并把办理涉食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作为专项监督活动的重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将借用“外脑”,聘请专家辅助人参与办案,提升司法办案的专业能力。同时,结合全市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民生检察提升年”活动,积极打造民生检察品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热点问答
问:检察机关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能够做哪些工作?
答: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在食品安全领域检察机关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一是通过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刑事犯罪行为;二是对食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可以支持消费者或者社会公益组织提起诉讼;三是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四是对行政机关在食品监管领域违法行政或不作为的行为,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问:检察机关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保障这个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答:我们通过调查走访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加工作坊、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了解食品安全情况,利用“两法”衔接平台、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平台,接受群众举报线索,扩大案件线索发现渠道。在此,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违法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