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26日徐州讯 近日,沛县公安局郝寨所接到大屯镇朱某报警称,在其家属院为父亲老宅整理物品时,发现17枚67式手榴弹。办案民警接警后,立即联系危管股民警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经查,居民朱某的父亲刚去世,在收拾其父亲老院物品时发现有十余枚手榴弹,因其父亲曾在乡镇担任武装部长多年,家人分析应该是当时任武装部长时将手榴弹放置在老家,遂报警请求上缴。郝寨派出所办案民警做好安全防护准备后,现场清点共17枚手榴弹,民警将该手榴弹收缴,带回所内保存,遂请求危管民警协助处理。危管民警出警后经初勘该17枚手榴弹均为67式木柄手榴弹,手柄上数字完好,弹体无锈蚀,后盖和拉环保护膜完好。采取简易保护办法提取,后汇报沛县警方治安支队六大队拟送往市局废旧爆炸物品库存放待销毁。
经相关专业人士鉴定,这些属于67式木柄手榴弹采用铸铁弹体,全弹质量600g,弹径48mm,全弹长204mm,主装药为38gTNT,可产生70---110个破片,杀伤半径7m,破片离炸点80m以外仍有杀伤威力。
枪爆无小事,私藏枪支弹药是非法行为,近年来,公安机关一直将缉枪治爆工作作为治安管理中的重点。但在日常生活中,仍有少数群众因不了解相关法律政策或存在侥幸心理而私藏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因而受到法律的惩处。
警方提醒:杜绝涉枪行为人人有责,全面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彻底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依法严厉打击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的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作为公民,要积极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对于身边发现的涉枪涉爆人员应主动规劝,帮助他们上交违禁物品,投案自首。(边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