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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
2018-10-12 15:12: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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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樊海涛)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近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专户存储管理。

  通知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自行选择已在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并与“市农民工实名制服务监管平台”联网的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备案。建设单位应按工程进度,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单独拨付到该工资专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为招用的农民工个人办理实名制工资银行卡,按月考核其工作量并编制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开户银行通过工资专户将工资划入其银行卡。

  工程发包人在办理工程项目发包时,应书面承诺及时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并满足以下要求:项目地基与基础验收前,不得少于合同约定工资性工程款总额的30%;项目主体结构验收前,不得少于合同约定工资性工程款总额的7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全额拨付工资性工程款。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主动报项目所在地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机构核查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否则建设工程质监部门不予以验收。

  工程承包人未按规定实名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所在地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记入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全市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其承揽的建设项目,不得享受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差异化交纳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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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