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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徐州市试鸣防空警报 同时组织防空疏散演练和人防知识宣传活动
2018-09-14 15:27:00  来源:徐州日报  作者:樊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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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防空法》和省民防局有关通知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将于9月18日组织参加全省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9月13日,市人防办在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防空警报试鸣系列活动向社会进行通报。

  市人防办副主任顾勇介绍,《防空法》第35条和《江苏省实施<防空法>办法》规定:“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防空警报试鸣”。2015年省政府确定每年9月18日为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其意义一是在“九一八”事变纪念日实施防空警报试鸣,能够达到警示和教育全市人民树立勿忘国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的忧患意识,增强国防观念。二是人民群众通过收听警报信号,熟悉掌握防空警报的种类和信号,在遭敌空袭时及时采取适当应对措施,进行有效自我防护,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三是通过试鸣防空警报,检验人防队伍组织指挥体系和应急疏散能力,检验防空警报的设置布局、技术性能、音响覆盖和音响效果,以便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使防空警报系统更加灵敏、可靠、稳定、完善。

  今年市人防办将按照省民防局统一部署和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在9月18日组织开展全市防空警报试鸣及防空疏散演练和人防知识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成立市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人防办主任任副总指挥,指挥部地点设在市人民防空基本指挥所。

  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及方法:9月18日10时至10:19分。按相关要求,市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与省民防局同步下达警报试鸣指令,10:00-10:03鸣放预先警报;10:08-10:11鸣放空袭警报;10:16-10:19鸣放解除警报,各信号之间间隔5分钟。

  结合“9.18”防空警报试鸣,由市人防办牵头,会同市应急办、消防支队、卫计委、红十字会等单位和各县(市、区),在9月18日10:00时部分社区和学校开展防空袭人员疏散掩蔽、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演练和人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还组织社区居民、志愿者开展防空袭应急疏散和消除空袭后果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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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