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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发布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指南
2018-08-29 10:49: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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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樊海涛)为落实我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政策,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定并发布《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指南》,作为此前我市出台的《市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的配套文件,以方便在我市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安居保障申请。

  《指南》明确,自今年初《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徐委发〔2018〕8号)颁布之日起,自主创业和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徐申请安居保障的,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符合《意见》中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并持有“彭城英才卡”;与在徐用人单位签订了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本地持续缴纳社会保险;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徐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房产登记交易信息;在徐自主创业的,申请人须为牵头人或主要创办人。企业应于上一年度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保费。

  安居保障申办地点,为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的公司注册所在地房管(住建)部门或县(市)区指定的责任部门(下简称主管部门)确定的申请地点,由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的公司注册所在地的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我市主城区办理地点,为新城区西区综合楼G225室,办理部门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指南》规定,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采用日常受理方式,由个人提出申请,单位统一报送。对符合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条件的,在主管部门政务网、人才网等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方式和标准,并通知用人单位办理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手续。符合货币保障的,主管部门将货币补贴拨至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符合实物保障的,由主管部门按照高层次人才类别配租人才公寓。

  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完成。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进行安居保障配置。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具体的工作规程。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1)市安居保障申请审核表一式四份;(2)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符合高层次人才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专家证书、获奖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彭城英才卡”;(4)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6)申请购房补贴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租赁补贴的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7)根据相应人才类型,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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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