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7日,户部山步行街,一条未拴绳的大狗四处乱窜,过往行人纷纷避让。

民警劝阻市民带犬只进入步行街重点区域。
◎文/全媒体记者 蔡思祥 图/全媒体记者 孙井贤
看到没拴绳的宠物犬向你跑来,你会是什么反应?近年来我市因遛狗不牵绳,路人被惊吓、摔伤,宠物犬乱跑引发交通事故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仅给受害人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也有可能让狗的主人意外背负法律责任。夏季是犬只伤人的高发期,然而连日来记者采访发现,遛狗不牵绳的现象依然较为普遍,给周围市民造成困扰的同时,也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有人爱狗,也有人对狗敬而远之,带宠物狗到公共场所应如何尽到文明义务,成为市民较为关注的话题。
现状
遛狗不牵绳
主人自信:俺家狗不咬人
根据徐州市治安支队的数据,目前我市城区犬类大约在17万只左右。不论是大街小巷还是小区、公园等公共场所,随处可见有人遛狗。然而,记者发现,绝大多数的市民未用牵引绳拴着犬只,任由狗狗自己闲逛撒欢。
家住市城区香榭兰庭的李女士养了一只萨摩,每晚她都会带狗出门遛弯儿。“出来玩时,它不喜欢拴牵引绳,我就只好由着它跑了。但萨摩狗性格温和,从来不会咬人,即使偶尔犯急也只是朝人‘汪汪’叫几声。”当记者告诉她曾看到萨摩犬咬人的新闻报道时,李女士顿时无语。同样,家里养着一只泰迪犬的马先生出门遛狗时,虽然带了牵引绳,却嫌麻烦还是没拴。“我家的狗体型小,又聪明温顺,一般不会伤害陌生人的。”
“狗伤人”事件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见诸报端,相关部门也一直呼吁养狗人士遛狗要拴牵引绳。但是,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养狗的市民或是嫌麻烦,或是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宠物狗不会咬人,遛狗不拴绳的情况依然较为普遍。8月6日下午6时,在民安园西门活动中心广场内,尽管小区西门处贴着《关于加强徐州市市区养犬管理的通告》,但依然有不少犬只在园内自由闲逛,而此时广场里有不少家长正带着孩子散步,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声音
屡屡被袭扰
市民怒了:遛狗不牵绳是自私行为
8月7日,记者在我市犬类管理办公室看到我市上半年相关犬类警情通报,市民被犬只袭扰的情形大多如下:市民李先生在云龙区坝山小区被狗追咬,受到惊吓,与狗主人发生口角,后被调解;有位市民在开明市场附近的桥面上,被一条未拴绳的狗追咬,面部摔伤报警;一位市民穿着拖鞋在时代小商品城买东西,因脚有伤口,被狗舔咬了,担心引发狂犬病报警……
在采访中,市民韩先生告诉记者,今年4月,他带着女儿在环球港附近散步,一只金毛犬突然向孩子冲了过来。“那只金毛犬体型较大,跳起来就往孩子身上扑,个头看起来跟成人差不多高,当场把孩子吓得乱跑。”狗主人见状,赶紧表示:“不要怕,我家的狗从来不咬人,只是喜欢和小孩子玩。”对于这样的说辞,韩先生很生气:“宠物主人以‘我家狗不会咬人’为理由,外出不牵狗绳,是一种不考虑他人感受的自私行为。一个合格的养狗人,应该懂得公共文明并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7日晚上,记者在民乐园活动广场上看到一些小狗紧跟在陌生行人的身后,虽然体型不大,但不少市民还是被吓了一跳。而且这些狗脱离束缚,还会飞速奔跑至广场角落留下排泄物,影响环境卫生。一位正在纳凉的市民称:“晚上大家喜欢在广场上跳跳舞,可不时就有狗绕来绕去地乱跑,有一次差点把我绊倒了。但由于找不到宠物主人,只能自认倒霉。”
还有些居民表示,小区里很多居民家中都养狗,尤其是泰迪之类的小型犬,到了院子里都撒着欢儿跑。“大家都是邻居,说也说不得,只能抱着孩子躲远点儿。既担心孩子去招惹狗,也害怕狗突然跑过来伤到孩子。”
知名律师张敬辉表示,从朋友圈或新闻中不时出现的“狗咬人”视频和图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旦遭遇大型犬撕咬,后果将无法预料,遛狗不拴绳所带来的安全和卫生等问题日益突显。“虽然文明养犬已被倡导多年,但养狗人士的文明意识、法律意识仍然亟需提高。希望狗主人出门遛弯儿时务必给狗拴上牵引绳,履行好管理和看护义务,以免给他人造成伤害。”
■有法可依■
犬只伤人,主人违法要担责
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发布的数据统计显示,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有3820人死于狂犬病,死亡人数居于乙类传染病前列。
进入夏季,全国各地更是频频出现犬只伤人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同时,第84条还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此外,徐州市犬类管理办公室张警官介绍,根据《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犬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般管理区内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实行圈养或者拴养;重点管理区内的小型观赏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遵守交通法规,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重点管理区内单位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不得出户;因登记、注册、免疫、诊疗等确需出户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携带或者为犬只戴嘴套、束犬链,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重点管理区内的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违反徐州市区养犬管理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以处罚;重点管理区内的单位和个人,1年内违法记录满3次的,没收犬只,3年内不得饲养犬只。
市犬类管理办公室自7月11日开始,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月活动,并于7月20日以“出门遛犬,请拴绳”为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已印发宣传材料8万余份,印制通告5万余份,在滨湖花园、苏宁广场等地设立集中宣传点,布置展板供群众参观,设置问询台接受群众咨询,现场发放宣传单。
本报特向广大饲养犬只的市民发出倡议:徐州市自创建文明城市以来,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交通秩序井然有序,环境卫生整洁亮丽;作为文明城市的一员,请养狗人士文明遛狗,牵好手中的“文明绳”和“安全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