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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18-07-23 09:18: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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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赵卫东)7月20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2018年上半年退休人员从7月1日起参照以下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今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办法全省统一,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的1.6%增加。适当倾斜:高龄退休人员再增加15元至45元。低水平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办法与去年一致。如:李女士1962年11月出生,2017年11月退休,累计缴费年限15年,此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726元,此次调整李女士增加的金额为:34元+25.5元+11.6元=71.1元。再如:林先生1946年10月出生,2006年10月退休,累计缴费年限为41年7个月,此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4355元,此次调整林先生增加的金额为:34元+25.5元+27元+66.3元+69.7元+25元=247.5元。

  此次调整将惠及我市49万退休人员,于7月底前调整补发到位。

标签: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
责编:蔡俊宝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