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0日讯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督查大排查大落实集中行动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全市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定于6月中旬至7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督查大排查大落实集中行动,落实11项重点督查事项和12项重点排查的风险点。6月19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三大”集中行动工作部署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
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朱信敏介绍,食品药品安全与每个人的生存密切相关, 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战略思想,按照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大督查,围绕容易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风险点进行大排查,通过大督查、大排查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落实。
11项重点督查事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初评推荐工作情况;餐饮质量示范街(区)及示范店建设情况;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承接情况;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及推广应用情况;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建设及向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息推送情况;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情况;食品监督抽检及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落实情况;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的落实情况。
12项重点排查的风险点。乳制品冷链管理及出厂检验是否符合要求,桶装饮用水微生物超标等问题;禽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一非两超”问题;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中央厨房在原料采购、储存及成品运输环节存在的问题;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农家宴)在人员管理、进货渠道、加工场所、食品留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网络订餐服务落实“线上”“线下”餐食同标同质方面存在的问题;食盐质量不合格,标识标注不符合要求,以及臭脚盐、工业盐冒充食用盐等问题;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及标签虚假标识声称等问题;药品抽验不合格、发生聚集性药品不良反应、被投诉举报及国家风险提示函的企业或产品在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
此外,还包括中药注射剂、F0>8 与F0<8 共线生产品种等企业存在较高安全风险隐患,麻精药品特别是第二类精神药品(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流通环节存在的问题;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的药店诊所自非法渠道采购药品、违规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挂证”等问题;需冷链管理的医疗器械产品存在的问题;美容美发场所祛斑类、染发类化妆品违规自制与使用等问题。
据了解,大督查大排查大落实集中行动实施步骤和要求,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督查大排查大落实集中行动从6月15日至7月20日结束,分为自查、督查和总结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明确任务和时间要求,确保大督查大排查大落实集中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重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格监管、严厉查处,努力打造与“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相匹配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和安全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媒体记者 原小影 通讯员 张善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