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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省批准实施
2018-06-13 10:0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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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大景区

  云龙山水景区

  凤凰怀古景区

  玉带探幽景区

  拉犁春秋景区

  汉王风情景区

  景区采取分级保护规划原则

  一级保护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面积16.27平方公里,即核心景区,是风景资源价值较高且集中分布的区域,以及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有重要价值的区域。包括云龙山、珠山、拉犁山、大横山、大黑山等山体,云龙湖、汉王水库、拔剑泉等水景及其周边游赏区域,以及拉犁山东汉墓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

  面积14.44平方公里,为一级保护区周边具有典型景观和较高游赏价值的区域。

  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区):

  面积13.99平方公里,为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是风景名胜区重要的设施建设区和环境背景区。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樊海涛)为适应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要求,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规定,市规划局、市云管委重新组织编制《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获省政府正式批准实施。

  景区规划方面,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五大景区:云龙山水景区、凤凰怀古景区、玉带探幽景区、拉犁春秋景区、汉王风情景区。各景区依性质增加面向市民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等功能。协调云龙湖风景名胜区与城市交通的关系,规划三环南路、中山南路,采用隧道下穿等方式,降低城市交通对风景名胜区的干扰,加强风景名胜区山水空间联系。

  构建风景名胜区南部环山游览道路,完善串联南北的慢行系统,形成环湖环山、有机相连的游览交通体系。合理设置主入口,优化停车布局,规划景区级旅游停车场4处,游览区级旅游停车场17处。

  规划注重居民社会协调发展,按照疏解型、改造型、控制型三种类型调控居民点和驻区单位。

  省政府在批复文件中,对景区总体规划实施提出指导意见:一是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彰显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与地方特色。二是在规划建设上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抓紧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严格按程序,审批景区内各类建设活动,核心景区严格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三是在资源保护和培育上要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加大两汉文化、山林水系、宗教文化等景观资源的保护力度。重视风景名胜区生态保育、生态修复和植物抚育,保护生物多样性。四是在管理上要按照相关规定,强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综合管理职能,完善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专项制度,依法加强对景区规划实施和开发建设的监管,切实提高景区科学管理水平。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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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军艳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