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2日讯 近年来,睢宁地税局立足破解基层征管难题,积极探索税收动态信用管理实践,通过健全组织体系、理顺工作流程、细化惩戒制度、开发动态管理系统等措施,对税收失信行为实施联动惩戒,强化纳税信用的综合应用,使纳税信用成为加强税收征管、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遵从的重要抓手,推动征管手段由以票控税向信用管税转变,初步构建了以税收信用为核心的征管监控体系,纳税遵从度获得明显提升,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健全信用管理制度,细化相关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税收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睢宁地税局加强与县征信办建立信用体系建设联席制度,报请睢宁县人民政府下发《睢宁县税收失信行为联动惩戒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税收守信联合激励和税收失信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等,确定了“黑名单”认定程序、联合奖励和方式等,对惩戒税收失信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制定税收信用积分管理办法以及诚信纳税承诺制度、税收失信行为信息采集制度、税收失信行为事项告知制度等10项税收信用管理制度,督促纳税人自觉诚信纳税,有效地从源头减少税收失信现象的发生。
创新闭环管理模式,突出信用动态管理。依托税收大数据,打造“实名办税制+信用积分+分类分级+风险管理”的闭环管理新模式,根据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对纳税人税收信用进行动态信用积分评价,加强和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一是突出分级管理,将纳税人当期信用积分结果分为“守信、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四个信用等次,在后续监控管理上,按照“不同等级,不同管理”的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和服务。二是突出信用累积,对部分失信的“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问题,进行实时记录;对拒不改正、“积小错成大错”,将其存在的失信行为通过“分别确认,累积叠加”的方式确认最终等级实施联动惩戒,增强信用管税的威慑力。三是突出柔性执法,对失信的采取短信、电话提醒,送达《税收失信行为采集告知书》,告知失信行为的内容,并告知有权提出异议的期限等,给予改正或救济时间。
强化激励惩戒力度拓展纳税信用运用。据了解,睢宁地税局将纳税信用体系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纳税人自律、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合作机制。当前,守信纳税人可享受的激励措施已从单纯的税收服务拓展至投资、金融、贸易、环保等多个领域。同时,推行税收“黑名单”制度,税收失信人员也将在市场准入、融资、政府采购、评优评先、高消费等方面面临着被联合惩戒的结果,通过内外部结合、激励和惩戒并举,实现“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截至目前,共发布税收“黑名单”19户,限制高消费17人次;取消13名有税收失信记录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
同时,依托第三方征信平台,增大信用管税效应。与相关部门签订税收信用管理合作备忘录,联合对失信企业开展信用调查,建立完善信用档案,进行信用形象塑造和信用认证,共同促进税款征收,提高税款征收率,增大信用管税效应。(全媒体记者 郑微 通讯员 闫士亮 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