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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中院发布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2018-06-11 14:4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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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11日讯 6月5日,在第47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市中院在徐州报业传媒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情况,并公布了2017年度十大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 2017年,全市两级法院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及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环境资源审判新机制,努力拓展环境资源多元化保护。去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651件,同比增加148.47%,审结570件,同比增加204.8%。其中,刑事案件241件,民事案件19件,行政案件391件。市中级法院另受理涉土地民事二审案件320件。为提升徐州生态环境竞争力、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和徐州市江淮生态大走廊提供了有力、公正、高效的服务和保障。

  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建设不断完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自2017年1月1日起,由徐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原由徐州十一个县(市)区基层法院受理的全部环境资源案件,形成环境资源案件司法辖区与行政区划相分离的集中管辖模式。有效解决全面保护、系统治理、排除地方干扰等问题,大力推进了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扎实开展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

  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程度显著提升。全市法院不断创新专业化机制、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实践与理论互动、扩大专业化审判效果。环境司法、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以环境司法、执法联席会为平台,合力维护徐州生态环境。创新刑事案件集中审理模式,提高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判效率、效果。同时,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审判工作,打造了“环境公益诉讼徐州样本”。两级法院以立案登记制为原则,依法做好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工作,积极开展政府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研究探索。为更好地促进污染防治、落实环境修复,市中院会同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关于建议<徐州市环境保护公益金管理条例>立法项目的报告》,该立法项目已被纳入徐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

  随着全市法院打造了一批社会关注高、导向作用好的典型案例,徐州环境资源审判影响力也持续扩大。市中院审结的鸿顺造纸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2016年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案件”;鼓楼区法院审结的全国最大网络贩卖、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6年度十大刑事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与此同时,徐州法院多个案例和工作成果还入选《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6-2017)》白皮书,并深度参与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6月举办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成果展”,不断扩大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成效,使得形成全社会环保氛围,提升我市生态环境竞争力。(全媒体记者 孙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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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