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9日讯 近日,在省政府办公厅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察激励的通报中,新沂市作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成绩优异的县(市),获得500亩用地计划指标奖励。这是新沂市成功创建2014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2016年第三届“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后,再度获得该类殊荣。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表彰目的是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推动党委政府变革资源管理理念,动员全社会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破解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新沂市3次获得表彰,累计得到1200亩土地利用指标奖励,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该市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拓展了经济社会发展空间,提升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魏宁 左连平 沈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