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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检察机关依法打击传销犯罪
2018-05-14 09:3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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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14日讯 5月10日,市检察院在新城区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检察机关依法打击传销犯罪情况。

  近年来,传销方式不断地“改头换面”,披上了“微商”“金融”“慈善”“连锁”“国家项目”等外衣,融合互联网线下和线上平台,更具虚拟性、跨地域性、隐蔽性和欺骗性。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如今很多新型传销,只是手段比较新,以商品销售、网络商城、爱心慈善等为幌子,以创新销售方式为诱饵来开展宣传。但是不管旗号怎么变,传销犯罪的本质是不变的,套路只是“换汤不换药”。

  为此,检察官提醒广大投资者和消费者,如果有人把所谓的“事业”或者“回报”吹得天花乱坠,邀请你加入所谓的“团队”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从以下三个方面判断其是否为传销。一是看有没有“入门费”,即是否需要先购买商品或缴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者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二是看要不要“拉人头”,即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上下层级关系。三是看“计酬”的方式,即上线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如果以上三个特点同时具备,基本上就可以认定为传销。

  为严厉打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有效遏制非法传销蔓延,徐州市两级检察院立足自身职能,增强主动性和预见性,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积极引导侦查,强化犯罪指控,提升办案质效。2015年以来,共依法办理各类传销犯罪案件133件394人,较好地查办了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效果好、人民群众关注的大案、要案,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媒体记者 孙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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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