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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发布“重污染天气 应急交通管制预案”
2018-05-10 10:4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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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10日讯 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大会后,市公安局专题召开公安机关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出台了《公安机关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近日,根据《徐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了《徐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交通管制预案》,提高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交通安全。

  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和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交通管制各项工作,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决定和发布交通管制通告,对应急期间的各项交通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指导。根据重污染天气突发性、实效性和应急任务的多元性等特点,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应急预案和相关交通管制措施的施行。

  蓝色预警交通限制措施。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信息,在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各级交警部门随即启动应急响应,实行以下措施:通过电台、报纸、微博、手机信息等形式,滚动播发相关信息,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尽量避免日间加油;利用道路上设置的交通诱导设施,播发相关提示,提醒驾驶人员控制车速、谨慎驾驶,防止事故;各交警部门、单位民警进入应急备勤状态,并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抽调警力上路执勤疏导交通,同时深入辖区单位、社区及学校等,开展宣传动员和检查督促工作。

  黄色预警交通管制措施。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信息,在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各级交警部门在全力做好蓝色预警有关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实行以下措施:市区道路禁止各类运输散装物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

  橙色预警交通管制措施。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在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各级交警部门在全力做好黄色预警有关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实行以下措施: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在我市建成区域内的道路通行,加大对违规上路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的查处力度;市区道路禁止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通行(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全力保障应急救援车辆通行以及道路喷洒、人工降雨等应急措施的实施。

  红色预警交通管制措施。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在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各级交警部门在全力做好橙色预警有关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实行以下措施:除与应急相关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公私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全媒体记者 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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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