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26日讯 为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机制,发挥维修资金在保障民生、提升群众居住条件和环境等方面的高效作用,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1月25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
据介绍,我市市区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开始于2002年11月。2015年我市实施新的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新的缴存标准。购房人缴存维修资金后方可办理交房手续。截至2017年底,我市累计归集维修资金约16.6亿元。为进一步做好收取工作,市房管部门于今年1月20日开始开展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确保维修资金应收尽收。为加强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证其安全、增强使用的透明度,保障业主对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近期我市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出台了加强监管的措施和文件。主要做法如下:
成立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任副主任委员,市财政、审计、物价、房管、建设、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任委员,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重大事项及研究解决监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作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部门,要对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市物业管理中心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完善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年度目标考核机制,规范重大项目支出的审批程序,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进一步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银行存储公平竞争机制。为保证资金的存储安全,确保资金收益最大化,本着依法、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维修资金定期存款询价管理制度,使资金在各银行的存款比例更科学、稳妥,尽可能防范风险,竞争性选择银行定期存储。
建立健全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在专户管理银行各网点交存、支取维修资金及网络查询维修资金功能。2017年市物管中心开发了维修资金专题网页和微信公众号,涵盖了业务办理流程、表格下载、交存公示、网上报修、网上表决、网上公示、使用公示等,打造便民利民的服务平台。
定期开展监督和审计工作。市审计部门每年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账务进行一次审计,并将审计情况提交监管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部门负责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下放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权限。为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应修尽修,方便业主申请使用,将市区除统筹维修资金外的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权限下放,由各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维修资金使用的受理、审核、协调等日常管理工作。市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对市区维修资金使用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和资金拨付。
聘请群众监督员。面向全市公开聘请一批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社区居(村)委员会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等组成群众监督员,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质询,提出意见和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