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28日讯 为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巩固我市创卫、创文成果,促进长效机制建立,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我市决定建立城市管理责任区工作制度,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
建立城市管理责任区工作制度总目标是,通过以城市管理责任区工作制度为载体的长效运行机制,使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占道经营、机动车停放、户外广告、违法建设、队伍建设、重大环卫问题等得到有效治理,城市面貌得到有效改善,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努力营造精致、细腻、整洁、有序的城市发展和群众生活环境。
建立城市管理责任区工作制度将最大限度地整合现有城市管理执法资源,下沉工作力量,建立责权明晰、监管到位、高效运转的城市管理责任区制度,形成层层监督、各尽其责、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城市管理工作新机制。
为推进建立城市管理责任区工作制度落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城市管理责任区工作制度落实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市文明办负责对违反文明城市创建的行为进行通报;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对城市管理责任区制度实施提供保障;市公安局负责依法维护和保障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开展相关专项治理,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治安或刑事责任;市交警支队负责对机动车停放管理提供相关保障;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协调、检查、通报城市管理责任区工作制度实施中的相关问题;各区城管局(大队)是实施意见考核主体。
在落实中,以街道办事处管理区域和市城管执法支队直管区域为基础,在数字化监控覆盖范围内,按照所处地域、管理难度、人口密度、商家店面及单位数量、执法管理工作量等因素将辖区的主次道路、背街小巷、小区划分为若干个城市管理责任区。
工作内容包括城市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主要对占道经营、机动车停放、户外广告、违法建设、重大环卫问题进行重点管理;小区负责对违法建设进行管理查处,开展违法建设动态巡查,对新增在建违法建设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依法拆除;队伍建设要做到严格抓好队伍建设,做到队容风纪规范,行为举止端庄,文明执法到位。
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城市管理责任区工作制度将按照日考核、月兑现、年总评的方式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