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临时救助”解群众燃眉之急
2017-09-14 10:4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9月14日讯 中秋佳节即将到来,家住鼓楼区二九社区的居民梁某一家却在发愁,原来,梁某的父母都患病,本人二级精神残疾,一家3口因治疗花费陷入经济困境。本月,经社区推荐申请临时救助后,获批1000元救助费,梁某的父母说:“至少我们过中秋节不愁了。”据悉,今年上半年我市获得“临时救助”的家庭有4408户,全市共支出救助金836.17万元。

  “临时救助”旨在过渡应急

  市民政局救助处负责人介绍,“临时救助”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我市对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象实施分类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困难原因、种类和程度等因素,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给予1—3个月的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6000元。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一次。救助金额3000元以下的由区民政部门直接审批,二次以上救助或累计救助金额3000元以上的需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据介绍,“临时救助”的特点是“救急难”,其救助对象不光是民政工作对象,也包括社会其他人群。根据我市《徐州市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实施办法》,有本市市区户籍的常住居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因大重病(白血病、尿毒症、癌症、肝硬化、一型糖尿病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因遭遇突发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违法行为致贫不予救助

  据悉,“临时救助”并非人人可以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便不符合申请“临时救助”的条件:因打架斗殴、交通肇事、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的;有劳动能力却游手好闲或三次拒绝就业中心介绍工作的;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无理取闹或谩骂、侮辱、威胁工作人员的。

  “临时救助”该怎么申请?当事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办事处(镇)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因病致贫者提供大重病检查、就诊资料和医疗费用发票等。办事处(镇)接到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申请后,会同居(村)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评议小组评议,并经居(村)、办事处(镇)两级同时张榜公示7日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填写《徐州市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审批表》,由办事处(镇)签署初审意见,连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一并上报区民政部门。调查、审核、审批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标签:
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