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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徐州市区专项整治餐厨废弃物
2017-08-28 12:5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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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28日讯 记者从25日举行的市区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9月1日起至年底,我市将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个人餐厨废弃物排放情况,开展违法排放、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专项执法。今后,油乎乎、臭烘烘的餐厨废弃物休想再“任性”。

  我市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一体化管理和特许经营制度。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个人应当与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许可的企业签订收集、运输协议,并报当地城市管理局备案。从今年7月1日起,市区范围内的餐厨废弃物实行集中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置,开始试运行。

  据了解,此次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范围是市区四环路(绕城高速)以内,东至京福东绕城高速、北至京福西绕城高速公路、西至连徐高速公路罗岗互通、南至连徐高速南绕城。整治重点为以下六种违法行为:1、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将餐厨废弃与生活垃圾混合存放,或直接将餐厨废弃物排入下水道的行为;2、餐厨废弃物生产单位将餐厨废弃物提供给未经许可的单位(个人)收集运输、处理的行为;3、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未安装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以及该设施未正常使用的行为;4、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包括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收集、运输、处理的行为;5、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喂动物的行为;6、将餐厨废弃物中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经营性食用或销售的行为。

  根据《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徐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规定,市、区城市管理局(相关管委会执法大队)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未使用符合标准的收集容器存放餐厨废弃物,未将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存放,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和公共厕所,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取得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未依法向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备案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协议的,责令其备案;拒不备案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在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期间,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等违法行为的,可以致电12319或者发电子邮件(邮箱:xzhwc@163.com)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100至2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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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