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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纪委出台纪检监察系统管理新规
2017-08-22 16:1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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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22日讯 记者8月21日获悉,市纪委日前出台《徐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明确外出报告对象,规范外出审批程序,进一步严肃外出报备等组织纪律,加强和规范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

  哪些纪检监察干部外出需要报备?该制度首先明确了外出报备对象: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委巡察组全体干部,各派出纪工委书记、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因私离开本市1天以上的应提前履行书面报告审批手续,未经批准同意的,不得擅自外出。

  此项制度还明确规范了外出审批程序。该制度规定,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各室主要负责人、巡察办主任及副主任,因私离开本市的,向市纪委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各派出纪工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市委巡察组组长及副组长,因私外出向委局分管或联系领导请示报告;其他纪检监察干部因私外出向部门主要负责人请示报告。请示报告经同意后,填写《徐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情况表》送市纪委干部监督室备案。

  通过此项制度的制定实施,市纪委得以进一步严肃外出报备纪律。据了解,市纪委干部监督室将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视情况通报。对外出或外出逾期不请示报告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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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