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9日徐州讯(记者 彭颂珂 通讯员 许清华孙武正)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但在生活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却时有发生,不仅使劳动者生活陷入困难,也给社会带来更多不稳定因素。6月28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45岁的黄某,出生于浙江,初中毕业后便跟着亲戚外出打工,后辗转来到江苏丰县,负责管理表哥的工厂。没过几年,黄某便接手了表哥的工厂成为厂长,但由于其不善经营,加之喜好赌博,工厂便很快一蹶不振并最终倒闭。工厂虽然关门,但黄某仍拖欠36名职工136402元工资。此后,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黄某不但不支付,还玩起了“躲猫猫”,当地公安机关随即对黄某上网追逃。最后,黄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另查明,黄某已全额支付所欠劳动报酬。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该院一审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