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8日讯 “干部任前实绩公示,不仅能让我们更清晰全面地了解拟提拔、重用同志三年来的工作思路和工作实绩,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也树立了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丰县机关干部小刘打开丰县党建网首页,点开《拟提拔、重用干部个人实绩公示表》,边看边告诉记者。
近期,丰县着眼突出“凭德才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选人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出台了拟提拔、重用干部任前实绩公示制度,公开干部工作成绩,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扩大干部选用民主,实现干部选任“群众公认”和“注重实绩”相结合,在全县干部队伍中营造了真抓实干、主动作为的浓厚氛围。
该县将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提拔、重用的科级干部作为任前工作实绩公示对象,以其近3年特别是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思路、突出成绩和表彰奖励等为主要公示内容。公示前,拟提拔、重用干部认真梳理总结工作情况,条目式列出个人工作实绩,交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组织部门汇总形成《拟提拔、重用干部个人实绩公示表》,与《干部选拔任用公示》一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相同。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由组织部门向县委提出正式任用建议;对于公示内容与事实明显不符,存在夸大实绩、虚报成绩等严重情节的,经核实后由组织部门向县委建议缓任或取消提拔任用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截至目前,该县已对19名拟提拔、重用干部进行任前工作实绩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