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日讯 日前,记者从全市环境监察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从本月起,我市将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暨大练兵活动。在全力推进重点环境监察工作的同时,将对钢铁、火电、造纸、水泥、玻璃及地下水环境等排污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零容忍”
重点行业实施
最严环境监管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扎实开展环保大练兵,推行重点行业夜间突击抽查,快速落实中央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初步形成适应新常态的环境监察执法监管能力,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根据统计,环境涉刑移送案件数量自2013年以来始终排在全省前三位,排污费和扬尘排污费征收自2014年以来实现“三连涨”,部分县(市)、区延伸出了四级和五级环境监管网格,全市所有环保执法单位都陆续配备了移动执法设备并全面启用。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传输有效率逐年递增,在全省位居前列。
尽管如此,因受资源型城市特征突出、环境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等因素影响,徐州以煤炭消耗为主的能源结构、重化工业占比较大的工业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所以面临的环境形势非常严峻,环保工作面临的压力依然巨大。
“今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263’专项行动的关键之年。环境执法监管部门既有很好的机遇,也面临复杂的情况、繁重的任务和巨大的压力。”市环保局局长陈冠华表示,尽管环境执法监管围绕重点问题、重点企业、重点流域实施了严格监管,并责令整改。但整改的是否到位了?整改过的问题有没有反弹?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这些都要环境执法人员去现场督促和核实。这一轮环境执法监管大练兵活动将对钢铁、焦化、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实施最严环境监管,对违法行为零容忍。
据介绍,省委省政府部署的“263”专项行动,是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此次环境执法监管将重点围绕各个专项方案中涉及的重点问题、重点企业、重点流域、重要信访问题实施严格监管;重点围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加强执法监管。
“专项行动”
针对钢铁、造纸、玻璃、
固废、饮用水源地等
根据《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确定的5大类21项具体任务,我市全力推进重点环境监察工作,将对钢铁、火电、水泥(含粉磨站)、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含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焦化、电池等第一批10个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排查,重点针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与污染物达标排放、行政处罚及公众投诉等情况开展排查评估。
7月1日起,将对全市火电、造纸企业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发现无证排污的依法责令停止排污,实施顶格处罚;对拒不执行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将10个行业中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大随机抽查频次。
加快自动监控的安装与联网。重点排污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口全部实施自动监控,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督促重点排污单位确保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数据完整有效,确保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在90%以上。严厉打击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力争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入刑方面有所突破。
同时,积极推进包装和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污收费试点工作。摸清我市化工企业数量、类型和排污口数量、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量、自动监控设施安装情况等底数,对现有化工企业及园区存在的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排污口不规范、自动监控设施不完善、治污设施未按要求建设运行以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未按要求建设、运行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开展水泥、玻璃行业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对行政区域内水泥、玻璃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顿一批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环境污染严重的水泥、玻璃落后产能。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的相关内容实施处罚。
另外,还将开展打击固废非法跨界转移倾倒专项执法行动;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将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石油化工生产及销售区、再生水灌溉区(包括高尔夫球场和渗井渗坑)及工业园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等违法行为。
据悉,此次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暨大练兵活动将持续到10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