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伤男子被120急救车接走
中国江苏网4月24日徐州讯(记者 彭颂珂 通讯员 肖海波)马路上遇到有伤者躺在地上,扶与不扶一直成为众多网友争议的焦点。扶了,怕遇到“碰瓷”者反被指控;不扶,似乎又违背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近日,徐州市区一位好心的小伙在路上施救了一名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男子,不曾想却反被伤者指控为“肇事者”,上演了一幕徐州版的“农夫与蛇”。
4月21日上午8点17分左右,徐州市泉山交警大队七中队民警在中山南路解放桥路口执勤时,发现路口东侧有事故发生,民警立即上前查明情况。
在现场,一位身穿红色短袖的年轻男子躺在地上,身旁倒着一辆自行车,受伤男子双手捂住膝盖,表情非常痛苦。男子旁边有另一名骑电动自行车带着帽子和口罩的年轻男子正在对其进行施救,交警和带帽子的男子试着将伤者扶起来,但伤者表情非常痛苦,捂住膝盖,民警担心其腿部骨折,随便移动可能会发生二次伤害,便让伤者坐在地上,等待救护车救援,并仔细询问伤情以及事故情况。
询问过程中,带帽子的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离开了事故现场,因为当时只有这两名男子在现场,交警原本以为是他们俩发生的交通事故,见有一方离开,交警询问伤者是不是与刚才骑电动车的男子发生的交通事故,伤者捂着膝盖,点了点头,告诉民警就是与该男子发生的事故。
民警见状,问群众借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朝着刚才骑电动自行车男子离开的方向追去,追了一公里多,终于在一家单位停放自行车的地点找到了所谓的“肇事者”崔某。虽然崔某解释说人并不是他撞得,但因伤者指控民警还是将其并带回到现场。在现场,伤者仔细辨认了崔某,经过两人当场对峙,又改了口供,称撞他的是一名女子,并不是崔某,民警这才知道崔某实际上是好心人,看到有人受伤后主动帮助,应该受到表扬,没想到还被诬陷。民警当场批评了伤者,话不能乱说,并向崔某表示了感谢。崔某表示这是他应该做的,如果看到有人摔倒自己还会扶。
警方通过事后调阅了监控录像也证实了骑电动自行车的小伙儿崔某,面对有人摔倒在地受伤这种情况,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进行帮扶。事故发生原因是因为一名穿黑色大衣的女性逆行,将伤者撞倒,看到有人帮助伤者,就趁机悄悄离开了现场。目前伤者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泉山事故民警也在全力侦破此案,尽快找到肇事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