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30日讯 记者日前从市农机局获悉,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工作的通知》,从4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农机综合保险。
据介绍,新的保险条例具有保障范围更广、保障程度更高、操作更简便、更符合农机使用特点、费率更合理、明确了与交强险的关系等六大特点。在人身伤害险上,以往农机保险的最高金额仅10万元左右。顺应人们生活水平和对生命尊重度提高的趋势,综合保险把对人身伤害的保障额度提高到20万元。在费率设定上综合考虑了农民、保险机构和财政支持三方面的因素,保费按机械种类分类设定,做到保险公司能赢利,农民能接受,财政可持续。此次条款还设置了农业机械第三者责任险,并明确,依法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应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人仅对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法律没有规定需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农业机械,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提醒广大农机手,新的农机综合保险是一项惠农、保障农机手抵御风险的好政策,望尽快取得准驾机型驾驶证件,按时参加年度检验,及早办理投保手续,放心、顺利参加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