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1日讯 为推进物业小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昨日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秀物业管理小区评选活动的通知》,决定今年在市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秀物业管理小区评选活动。
据介绍,活动以《徐州市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通过推动物业小区创优,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总体目标是物业管理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氛围浓厚,物业服务规范,小区环境整洁优美,业主文明素质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带动全市小区创建的示范小区。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徐委发〔2013〕42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制定的社区小区考评标准和细则以及优秀物业管理小区的评选内容,共10项评比计100分,即创建氛围,环境卫生、垃圾收集处理及病媒防制,道路等共用部分的管理,房屋管理,绿化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电梯消防等公用设施养护。
评选范围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铜山区、贾汪区辖区内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和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的小区。分创建阶段(2月—5月)、自评阶段(6月)、初评推荐阶段(7月)、评选验收阶段(8月)四个步骤实施。奖项设置,徐州市优秀物业管理小区设一等奖,5个小区;二等奖,10个小区;三等奖,20个小区。
获得一、二、三等奖物业小区的物业除获得相应的奖金外,在之后的一年内参加招投标时,可分别加5分、3分、2分;2016年已获评的优秀物业小区要接受复检,对降低创建质量、得分低于80分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相应处罚,记入物业服务行业“黑名单”。在2017年创建工作中,凡经市、区房管部门考核验收低于70分的,将责令服务该小区的物业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低于70分的,记入物业服务行业“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