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17日徐州讯(记者 张扬 通讯员 张凇 邵飞)近日,经徐州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徐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后,《徐州市港口条例》完成立法程序,并由省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批准正式颁布。据了解,该《条例》是江苏省13地市中颁布的首部港口条例,同时徐州也成为省内首个将岸电系统建设列入立法的城市。
《条例》内容涵盖了港口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具有鲜明的地方立法特色。《条例》中明确提出“鼓励建设绿色环保、低碳生态型港口,新建、改建、扩建港口应配备港口岸电、防尘等节能环保设施”,引导港口向环保节能型转变,对下一步港口岸电的普及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自2015年初,国网徐州供电公司推广港口岸电建设以来,根据国家、江苏省岸电技术相关规范要求,结合徐州地区港口实际,国网徐州供电公司积极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与交通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广徐州港口岸电的通知》,明确了岸电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同时,该公司主动加强供电服务,对港口岸电增容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跟踪服务,优化供电方案,提高办电效率。率先建成省内首批小容量岸电示范工程,截止目前,徐州已建成并应用小容量岸电系统176套,且均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外,国网徐州供电公司积极同徐州市人大联系,建议在出台港口条例法规时,将港口企业规范建设岸电系统相关内容列入其中,使岸电系统应用有法可依、有规可行,为徐州市创建“绿色低碳港口”,实施“天更蓝、水更清”工程计划,助力能源消费绿色转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