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锡发改规[2021]1号)(以下简称“新《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8版《办法》同时废止。新版办法有哪些亮点和变化,对于广大市民有何影响?无锡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处长缪文锋对新规进行解读。
创新划分方式,核心片区不单一
景区停车收费标准按客、车流量区分
缪文锋介绍,与2018版《办法》相比,新《办法》对停车收费的区域、时段等进行了调整优化,实行更为科学、精细化的差别化收费政策。
其中,在区域划分方面,新《办法》打破了原来的单中心、圈层划分方式,根据市区交通和商业状况、停车设施配套建设等因素,把市区停车区域划分为核心片区、中心片区、外围片区三类区域。市区就形成了“双核心片区+三中心片区+外围片区”的机动车停放区域格局。据了解,这种“双核心片区”的停车区域划分方式在全省尚属首创。新版《办法》还参考其他城市的优秀做法,把城市道路进一步细分为干道和支路。
针对市区各景区停车收费政策,新版《办法》对于市区景区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不再按质量等级来划分,而是改为更加科学合理的划分方式——按客流量、车流量区分为三个档次。
景区、公园免费停车时长翻倍
道路停车泊位夜间免费,还有包月优惠
在免收停车服务费方面,新《办法》在保留原来免费政策的基础上,对于免费停车时长、车辆类型等进行进一步调整优化。其中,对于进入景区、公园停放车辆的免费时间由原来的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对于道路停车泊位,设置了夜间免费停车政策,规定在道路停车泊位20:00至次日7:00停放的车辆免收停车费(夜经济路段经批准可缩短免费时间);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免费停车政策,删除了原来的“非营运”限制,按照新《办法》,进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设施1小时之内临时停放的新能源汽车,均可享受免费停车政策(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参照执行)。
在停车优惠政策方面,新版《办法》在保留包月(季、年)收费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补充条款,规定“支路停车泊位对周边居民或单位实行包月(季、年)优惠政策,具体路段区域由市城管部门会同住建及属地街道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市区支路停车泊位包月(季、年)的收费标准“上限”,让停车人切实享受到优惠政策。
鼓励“共享”“潮汐”式停车
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
在对公共停车设施收费管理进行规范的同时,新版《办法》还对专用停车设施(指主要供本单位、本居民区等内部使用的机动车停车设施)分别作出鼓励实行“共享式”“潮汐式”停车方式的规定。
其中规定,在保证交通顺畅,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内部专用停车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如确有管理要求需适当收费的,收费标准参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车辆临时停放收费标准执行)。同时,鼓励尝试“潮汐式停车”方式,引导居民小区、医院、学校利用时间差交换资源,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效率。
停车收费备案可“在线办”、扫码看
提醒:各相关单位请在3月1日前重新备案
此外,新版《办法》中还新增了一些便民、便企的“智慧化”元素。如为方便停车设施经营者,停车服务收费备案可通过网上办理。相关业务可“零跑腿”在线办。
新版《办法》对停车收费公示牌进行了颜色区分: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设施采用蓝色公示牌,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设施采用绿色公示牌。新版公示牌不仅统一尺寸、样式,还统一增加了二维码,市民扫码可查看停车设施的备案信息。该二维码信息数据会动态更新,在停车设施备案信息不变、公示牌未损坏的情况下,经营单位只需两年内在线备案一次,无需更换公示牌。
缪文锋提醒,市区各类公共停车服务设施均需于2022年3月1日前进行重新备案,及时更换停车服务收费公示牌。即日起,线上备案渠道正式开通,各经营单位可到所在辖区发改委重新备案,也可登录http://58.215.18.170:8922/login/wxtcc_login.aspx在线办理。(晚报记者 刘娟)
市区机动车停放区域划分
核心片区:京杭运河、太湖大道、沪宁铁路和春申路围合区域;贡湖大道、具区路、立信大道、高浪路围合区域。
中心片区:核心片区以外,沪宁高速、雪梅路、京杭运河、望虞河、太湖、梁溪河、梁湖路、钱荣路、锡宜高速围合区域;锡澄高速、金惠路、锡澄路、江阴界围合区域;锡东大道、锡山大道、吼山南路、锡沪路围合区域。
外围片区:核心片区、中心片区以外的市区其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