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查阅笔录,没有异议的话请依次签字。”12月14日,在无锡新吴法院调解工作室内,人民调解员吴希正在主持一场道路交通纠纷的调解工作。
调解案件当事人签字确认调解协议
唐某与蒋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唐某骨折。双方就该伤情是否能达到九级伤残存在争议,需经过鉴定后,才可以确定伤残等级,并根据情况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
10月26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新吴法院调解工作室接到唐某的鉴定申请。11月15日,人民调解员组织开展鉴定质证。11月25日,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对唐某的伤残等级等内容进行认定。12月1日,唐某、蒋某及保险公司对鉴定结论表示认可。经协商,12月14日,各方当事人在法院内达成调解。
“我上个月才来的法院,这个月就有结果了。说实话,我自己都没有想到!”伤者唐某高兴地说。
这起纠纷能够在一个多月里就处理完毕,靠的是非诉鉴定机制。非诉鉴定机制是指经当事人申请,由交警队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伤情等内容进行评定,再根据鉴定结论组织调解工作。
今年以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合公安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道路交通案件非诉鉴定机制,通过“边鉴边调”,实现道路交通纠纷的便捷高效处置。
据统计,该机制运行以来,共受理非诉鉴定103件,出具鉴定结论18件,调解成功9件,调解成功率达50%,这意味着将有50%左右的伤者不需要再通过诉讼就能获得赔偿。
据悉,正常的道路交通案件,以往需要原告也就是伤者,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委托鉴定机构对原告的伤残等级和三期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再根据鉴定结论安排庭审工作,这个伤残等级鉴定在道交案件中一般是必须的,因为原告的伤残等级、营养期、护理期都是需要鉴定来确定的。这个鉴定周期大概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整个审理周期大概在半年。
非诉鉴定机制实施后,现在伤者可以在起诉前就到法院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法院将相关申请委托给人民调解组织,其实就是司法局管理的单位,然后委托鉴定,鉴定结论出来后,人民调解员可以安排进行调解,不同意调解的法院可以进行司法确认,不同意司法确认的再行立案进行审理,这样解决解纷的时间大大缩短,伤者能够较快地从保险公司处拿到赔偿款。
时长由半年变为一个多月,交通纠纷处置变得快速、便捷、低成本。谈到这一转变,新吴法院立案庭法官牛文冉说:“以前,道路交通案件的鉴定工作全部是在诉讼中完成,现在把鉴定放在了诉讼之前,使得一部分纠纷在诉前就被化解,还有一部分进入诉讼的案件,也能得益于明确的鉴定结论,较快地安排庭审,对于提升审判效率,提升事故处理效率作用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