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凝聚着收集、筛选、研发、创新等智力劳动成果,对企业的生存发展有着深远影响。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无锡滨湖区市场监管局聚焦企业问题与需求,组织蠡园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举办商业秘密保护第一期培训班,引导企业增强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提高主动防范、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能力,赢得辖区企业的广泛称赞。
今年来,滨湖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全区近500家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企业行”活动,引导企业更加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指导中国船舶集团公司第七〇二研究所、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建成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维权联系点”,指导航天新气象科技有限公司、无锡中微亿芯有限公司、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成“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并不断延伸与拓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触角,探索实现企业商业秘密全产业链保护。
培训中,江苏省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江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顾成博博士,江苏省公证协会理论与研究委员会委员、无锡市锡城公证处徐辉副主任,无锡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无锡市第一届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沈毅律师分别讲授了《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理论与实务》《商业秘密与公证》《商业秘密维护和管理指引》,运用丰富详实的案例阐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保护、公证介入商业秘密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及企业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等内容。滨湖区市场监管局现场向企业发放了《商业秘密保护示范文本》《典型案例选编》等宣传材料。
那么经营者们应当如何保护商业秘密?市场监管建议,一要事前做好防护。企业首要措施是建立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严格使用《涉密事项登记台账》《涉密人员登记台账》《涉密资料使用台账》等,明确商业秘密范畴,形成商业秘密保护框架。二要事中及时止损。一旦商业秘密被窃取或侵犯,尽快选择专业法务团队或人员,确定泄密的范围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对泄密事实及时保全证据,对商业损失及时评估,对现有业务流程及时进行优化调整,防止泄密范围和影响进一步扩大。三要事后依法维权。商业秘密被侵犯、确定侵权人后,可向侵权人实际经营地和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侵权情节严重、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最高可罚五百万元,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曾逸天、薛家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