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男子离婚时承诺放弃抚养费 事后反悔起诉被驳回
2021-04-01 10:53:00  来源:江南晚报  
1
听新闻

离婚时,夫妻双方都会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约定,宜兴市民小伟在离婚时自愿承担儿子的全部抚养费,可刚过两年时间,小伟就反悔了,他以未成年孩子的名义将前妻诉至法院,向前妻索要抚养费。近日宜兴法院依法审结此案,最终驳回了小伟的诉请。

小伟与小莉2011年登记结婚,并于2012年生育一子。后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18年5月24日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子小浩由小伟负责抚养,并自愿承担儿子全部抚养费,小莉可随时探视儿子。2020年10月,未成年人小浩向法院提出诉请,要求小莉抚养其至成年,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儿子一天天长大,生活、教育开支也在不断增加,被告作为母亲也应履行抚养义务。”小伟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出庭,表示自己收入有限,孩子奶奶又患病,有大额医疗费用的支出。被告小莉辩称,离婚协议书中对子女的抚养以及抚养费用作出了明确约定,小伟现在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且家庭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无需进行变更。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子女要求增加或变更抚养费的,家庭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且未发生重大情势变化,否则不予支持。本案中,小伟与小莉协议离婚时应当对当时自身及家庭的情况有充分的认知,在此情况下,小伟自愿承担孩子的全部抚养费。目前为止,孩子的生活、学习、教育等合理费用未发生重大变化,小伟现收入也足以维持子女的实际生活水平,该抚养费应由小伟负担。故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依法驳回了小伟的诉请。

(何小兵 文中人物为化名)

标签:抚养费;小伟;子女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