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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被公司调岗产生工资差额 准妈妈为何失去法律保护?
2020-12-24 10:26:00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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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一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准妈妈默认公司调岗,工资差额主张失去法律保护”的案例引起广泛关注。孕期调岗,在职场并不少见,劳动者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准妈妈邓某在某公司担任销售外勤,薪资待遇在合同中明确为以岗定薪,基本构成为基本工资加绩效考核等。邓某怀孕后,公司考虑到外勤工作强度较大,多次主动与其协商调岗,并将其调岗至内勤岗位。调岗后邓某每日按时出勤,但以消极方式不承担任何工作。公司考虑邓某怀孕情形,并未给予相应处理,每月给其发放内勤岗位工资。自调岗之日至邓某产假结束,公司都没有收到邓某任何关于对调岗和薪资不同意的书面报告。产假结束后,因内勤岗位工资与外勤岗位工资差距较大,邓某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

公司对邓某的调岗是否合理?调岗后变更的劳动合同又是否能够生效?锡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张璠给出了解答。此案中,公司出于对邓某孕期身体情况考虑,安排其到内勤岗位,调岗有合理性,体现出一定的人文关怀。同时,邓某从公司主动提出调岗,到整个协商过程,均未表示不同意,且在公司下达调岗通知后即到内勤岗上班,并且在长达10个月时间里未就新岗位薪资降低向公司提出异议。

“前面一次次的主动放弃让邓某最终失去了法律的保护”,张璠提醒劳动者,在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及时主动与单位沟通、协商,必要时可以寻求工会、调解委员会等的帮助。

值得一提的是,邓某到新岗位后还存在消极工作的情况。张璠指出,尽管“三期”女职工受法律保护,但遵守用人单位合法合理的管理也是每位劳动者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一旦出现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累计情形达到单位规章制度划定的红线之上,即便是“三期”女职工,其面临的法律风险也将客观存在。(陈钰洁)

标签:邓某;法律保护;差额;工资;内勤
责编:张慰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