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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城管震慑有力,偷倒建筑垃圾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2020-09-11 14:4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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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9月11日无锡讯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偷倒了一堆建筑垃圾,会不会被拘留啊?”9月3日上午,锡山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中队接待了一名神情焦急的青年男子,面对男子的咨询,城管队员一时之间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蒋某自述,“近期滨湖区某商场内某专柜撤柜,我负责拆装工作。我原本准备把拆下来的垃圾运到消纳场,凌晨一到那里,发现消纳点还没开门。凌晨2点多,我路过春新路,看着旁边没什么人,想着春新路尽头是个死胡同,很少有人去,就把垃圾扔到了春新路上。”蒋某的述说与城管队员已经取得的一起偷倒建筑垃圾案件的线索完全吻合。他就是在春新路偷倒建筑垃圾的当事人!

9月2日上午,城管队员接到环卫工人举报,春新路发生了偷倒建筑垃圾行为。经现场踏勘,建筑垃圾占地约12个平方。在垃圾堆里,队员发现了一块营业执照公示背板,线索直指滨湖区某商场某专柜。下午,直属中队派出骨干力量,跨区办案,直奔商场。经现场查看、咨询物业,城管队员基本确定春新路偷倒的建筑垃圾就是出自这家专柜,锁定偷倒人就是为这家商户处理建筑垃圾的人。

 

 

对于蒋某的主动接受处理,城管队员也是十分好奇。随即,蒋某向城管队员说明了自己主动接受处理的原因。“昨天我收到消息,有城管到商场物业那里询问了建筑垃圾的事情,想到最近圈子里都在传,312国道那边偷倒垃圾的人被公安拘留了,就赶紧过来配合你们工作。城管同志,我不会被拘留吧?”锡山城管依托“城警联动”机制开展建筑垃圾偷倒整治,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提高了违法成本,有效震慑了偷倒人。

 

 

城管队员向蒋某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九)项的规定,对蒋某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锡山城管始终将打击偷倒建筑垃圾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始终坚持“发现一起、重罚一起”的原则,近期更是结合市容环境整治“靓丽行动”,依托“城警联动”机制,迅速查处312国道农用车连续偷倒建筑垃圾大案,形成严肃打击偷倒建筑垃圾行为的高压态势。春新路偷倒建筑垃圾案件的快速查处,体现了锡山城管对建筑垃圾偷倒案件有案必查、执法必严的工作态度,体现了锡山城管舆论氛围营造有效、震慑有力的工作成效,体现了锡山城管严防跨区偷倒建筑垃圾、守土有责的使命和决心。

下一步,锡山城管将继续做好偷倒建筑垃圾行为打击工作,继续依托“城警联动”机制,提高偷倒建筑垃圾违法成本,不仅要让偷倒人主动接受处理,更要让所有从业者遵守建筑垃圾处置规定,不敢偷倒建筑垃圾。(杨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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