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自2020年7月1日起,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9335元执行,下限仍按照2019年标准3368元执行,个人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费标准也相应发生了变化。此外,为减少疫情影响,无锡人社延长了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期限,为企业“输血”助力的同时又打上了一针“强心剂”。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发布的减免、缓缴政策都是针对企业和单位,此次调整中把灵活就业人员也纳入了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范围。
缴费基数下限不变对老百姓而言意味着什么?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一般情况下,缴费基数下限会每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有所上浮,今年在实施减免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情况下,维持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原水平,无疑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个人进一步减轻了缴费负担。人社部门提醒,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在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与此同时,社保免征、缓缴政策也将继续执行。其中,无锡市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费单位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至今年12月底;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社保费可继续缓缴至今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的减半征收政策也将从2020年4月延长执行至2020年6月底。
“无锡市上半年社保费的‘减免缓’无论在企业数量还是金额上,均创了历史记录”,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无锡市已为近14万家参保单位减免社保费74.58亿元。另有480户次困难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缓缴金额2500万元。下半年,预计还将为企业减免三项社保费79.32亿元,全年降费减负将达153.9亿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在2020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情况,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缴费基数将按江苏省公布的2021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适当档次,期间免收滞纳金。(记者 陈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