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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检察:远程网络庭审一起利用疫情实施诈骗案
2020-02-20 13:3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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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2月20日无锡讯 “被告人韦某,你诈骗所得的钱用在哪儿了?是否认罪认罚?是否愿意缴纳罚金?” 2月19日,江阴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盛艳面对电脑屏幕,正在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情节等内容讯问关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韦某。电脑屏幕上,公诉人、审判员、被告人、辩护人的脸清晰显示在四个对话窗口里。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韦某于2020年1月31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无力偿还债务,明知被害人唐某急购口罩用于疫情捐赠,在无货源的情况下,仍虚构“有口罩出售”等事实,骗取被害人唐某微信转账人民币16000元,将所骗得的款项用于偿还债务及个人消费。

这是江阴市首例利用疫情实施诈骗案件,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公检法司经过前期沟通协调,最终采取远程网络庭审的方式进行,检察官线上出庭支持公诉。

“这是疫情防控期内,江阴市公检法司四家首次利用网络远程庭审技术开庭审理刑事案件,最大限度避免了人员聚集、流动,杜绝了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盛艳表示,通过前期的设备调试、熟悉操作、模拟测试,法官、检察官提前沟通,明确了线上开庭注意事项、诉讼流程,诉讼当事人无需到场参加诉讼,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律师四方同时联网,审判活动全流程线上进行,有条不紊,实现了司法办案与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

在远程庭审室,公诉人根据认罪认罚速裁程序依法简化庭审流程,着重对被告人的辩解进行讯问,强调疫情期间法庭教育,缩短了庭审时间,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判处被告人韦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整个庭审过程合法、有序、高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据悉,江阴市检察院在落实内部防疫措施、志愿社会防控行动的同时,不忘主责主业,建立特殊时期案件办理机制,明确以书面审查为主的案件审查方式、以电话视频等线上为主的询问讯问方式、以智慧公诉出庭辅助系统为主的庭审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直接接触,保证案件办理质效不变,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费宇佳)

标签:被告人;江阴市;认罚
责编:郭玲玲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