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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信息化建设擦亮检察监督之眼
2019-08-07 12:2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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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7日无锡讯 快速检测中心、大数据、无人机等“黑科技”燃烧公益诉讼的“最强大脑”;自动比对预警功能让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如影随形”;拿起手机随手拍,未检监督信息平台迅速接收线索,作出“最快反应”……近年来,江阴市检察院深入推进数据采集,着力打造亮点品牌,在公益诉讼智慧研判、刑事执行动态监督、未检保护线索拓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有效破解了检察监督难题。

  公益诉讼的“最强大脑”

  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9份,提起无锡地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追回国有财产价值1247万元,督促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1300余吨,复垦被非法占用的农用地22亩,获取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70余万元。

  一组组真实的数据,一个个具体的案例,生动展现了江阴市检察院运用快速检测中心、智慧公益诉讼平台、无人机等“最强大脑”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丰硕成果。

  2018年4月,江阴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滨江西路北侧河道河水中混杂大量乳白色液体,河水可能被污染。

  该院第一时间指派干警前往现场查看。由于河道较长、水面较宽,采取普通的摄像手段难以全面了解疑似污染水域面积和污染具体位置。

  “让'黑科技'也为诉讼取证出把力。”宽50米的河道上,一架无人机缓缓升起。检察干警选定角度、按下快门,短短几分钟,河道污染情况便被清晰定格,航拍取证准确测定了具体污染位置和污染水域面积。

  在确定污染位置后,该院利用自主研发的智慧公益诉讼平台搜索定位,依托平台数据分析研判功能和连接的工商专线网,筛选发现污染点周边100米范围内有6家可能涉及排污的企业,并获取了这些企业的主营业务、经营规模、法人主体等情况信息,据此形成一份初步情况报告。

  河水污染程度如何,仅凭肉眼是无法判断的,需要专业机构进行科学检测,但这样一来至少需要一周时间。为了避免证据灭失,该院在现场查勘的同时进行布点双份采样,并将其中一份样品运回自有的快检中心进行快速检测,另一份样品留存。经快速检测,在发现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的情况下,该院立即联系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专业检测,结果也显示氨氮、总磷、石油类物质等含量均超过相关标准,从而认定河水被乳化物污染。

  “乳化液是机械类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润滑剂。”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方静指着搜索出来的周边企业,“你们看,智慧公益诉讼平台显示的疑似涉污企业中,仅有一家属于机械类企业,应该就是它了!”

  随后,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及现场走访查看,该院向生态环境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生态环境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法对排污企业进行查处、整治,并出面回复了履职情况。

  河水又重新清澈了起来。

  “智慧公益诉讼平台拓宽了线索收集渠道,快速检测中心为线索筛查、证据固定提供技术支撑,无人机可实现有效测量、对比分析,这都是我们办案的‘最强大脑’。”江阴市检察院检察长胡洪平对记者说。

  刑执监督的“矫正闭环”

  “社区服刑人员陈某已被投监执行原判刑罚。”近日,江阴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张建平一上班,就得知正在负责的案件的最新进展。

  说起发现陈某在矫正期间违法的线索,多亏了该院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平台新增的自动比对预警功能。清晰可见的“红、澄、黄、蓝”四色代表了江阴检察刑执工作的“四级”预警响应处置工作机制,但就在去年,干警还得靠人工比对平台数据,才能发现社区服刑人员的违法线索。

  2018年初,江阴市检察院成功研发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平台,该平台囊括了驻所检察智能监督平台、监管信息查询平台、社区矫正网络平台和执检智能辅助平台,可实时获取看守所监管和社区矫正工作动态数据。

  为解决人工比对数据时可能会存在“漏网之鱼”的问题,去年10月,该院升级优化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平台,新增了自动比对预警功能。该功能通过比对检察办案数据、公安刑事和行政拘留数据、司法局社区矫正数据,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

  功能上线后不久,该院就开展了一次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违法行为的专项监督活动。今年1月22日,张建平在自动比对社区服刑人员与拘留所在押过人员数据时,收到了平台发出的“异常”预警,显示社区服刑人员陈某在矫正期内有被拘留所羁押过的记录。

  经初步调查发现,陈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江阴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在矫正期内又因赌博被江阴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500元。由于公安机关没有将陈某受罚情况通报给社区矫正机构,而陈某也未向社区矫正机构汇报受罚情况,导致社区矫正机构没能及时掌握这一情况。

  随后,张建平实地走访了陈某受行政处罚的派出所和在矫社区的司法所,详细核实上述情况,确认陈某的行为已违反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规定的情形,且情节严重,符合收监执行的条件。2019年3月12日,该院向江阴市司法局制发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3月21日,法院对陈某作出收监决定,并撤销缓刑判决。

  自平台升级优化以来,已发出自动预警15次,发现罪犯漏管20人,分别纠正刑事执行考验期计算错误6起和社区矫正机构平台录入错误5个,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工作效率。

  未检监督的“最快速度”

  2017年5月,江阴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监督信息平台”接到一条后台信息,反映称微信朋友圈有人转发某中学门口发生的一段扇耳光的视频,根据视频内容,检察官推测“被害人应该是在校学生。”

  随后,未检部门干警迅速将该信息内容转发给公安机关和教育局,公安机关调查后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教育局安排心理咨询师对被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权益。该案例入选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防治校园欺凌八大典型案例。

  未检监督平台是该院针对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新形势和新问题,以“信息化+”为导向开发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信息平台,“平台时效性强、操作便捷、研判精准。”该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赵宇峰对记者说,该平台有效破解了监测预防、发现报告、研判转介等程序衔接不畅的问题,对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的一体化与全覆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去年5月,江阴市检察院依托“江阴检察”微信公众号,升级打造了未检监督平台微信版。“微信版的最大优势就是及时记录,及时提交,及时处理。”赵宇峰表示,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上传照片、后台留言的形式向平台反映未成年人维权线索,平台将集中受理、分类处置、限时办理,这样的“随手拍”应用模式极大地吸纳了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线索的社会力量。

  据悉,除了涉及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外,一旦发现教育保护、食品安全、文化管理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都可通过平台反映。

  自"随手拍"平台上线以来,已通过平台受理了96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线索,包括校园欺凌、食品用品安全、网吧KTV等娱乐场所的管理等,办理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7件,在解决涉未问题的同时救助未成年人13人,较好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赵春燕 李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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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